2019-06-26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文中有一处关于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的描述: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这段描述是环境生态部推进高效VOCs治理设备的具体落实指标,因此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等低效技术甚至是蜂窝活性炭吸附浓缩技术均难以有效的稳定满足80%以上的效率要求。因此各位VOCs治理需求业主在选在治理设备时需要落实80%以上净化效率指标的要求。